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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前位置: 主頁 > 新聞中心 > 行業(yè)動態(tài) >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日前印發(fā)通知,要求各地充分認識當前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嚴峻形勢,深刻總結經驗教訓,以“時時放心不下”的責任感、使命感,扎扎實實做好2024年城市排水防澇工作。
通知指出,2024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,是實現“十四五”規(guī)劃目標任務的關鍵一年,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意義重大。據氣象部門預測,今年防汛形勢依然嚴峻,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偏多,發(fā)生區(qū)域性和階段性洪澇災害的可能性較大。
通知要求,要全面落實工作責任。各地要督促城市人民政府落實排水防澇主體責任,在人、財、物等方面對城市排水防澇工作予以充分保障;要完善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機制,明確部門分工,抓好排水防澇設施規(guī)劃建設和項目儲備。
要扎實做好排水防澇設施設備檢查維護。各地要抓住汛前關鍵時機,開展監(jiān)督檢查,組織各城市開展體檢自評估,建立發(fā)現問題、解決問題、評估效果、鞏固提升的工作機制;要指導督促各城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排水)部門做好排水管網清疏養(yǎng)護和設施設備維護工作。
要加快實施易澇點和隱患點整治。各城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排水)部門要全面排查易澇積水風險,及時更新易澇點臺賬,在系統(tǒng)謀劃的基礎上,制定“一點一策”方案,區(qū)分輕重緩急、影響程度,細化治理任務,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,消除風險隱患。對汛前暫不能整治到位的易澇積水點,要采取臨時應急處置措施,設立醒目、易于辨識的公眾警示標識,安排應急搶險和巡查值守人員,避免發(fā)生傷亡事故。要加強易積水區(qū)域城市基礎設施的巡查檢修,防止路燈燈桿等市政設施因積水發(fā)生漏電事故;要開展對下凹立交、下沉隧道以及城市低洼地等風險點的排查整治,及時消除積水隱患;要針對地鐵、建筑地下空間的出入口、通風口等重要點位,做好防淹、防倒灌措施。在極端天氣條件下或可能出現嚴重內澇災害時,果斷采取停工、停產、停運和轉移避險等措施。同時,廣泛開展城市排水防澇科普宣傳,提升公眾防災避險意識。
要持續(xù)推進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。各地要指導城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排水)部門落實《“十四五”城市排水防澇體系建設行動計劃》的有關要求,按照近遠結合、突出重點的原則,著力推動排水管網、排澇泵站、調蓄設施、排澇通道和重要點位防護設施建設,加快構建“源頭減排、管網排放、蓄排并舉、超標應急”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。要用好國債資金,加快項目建設進度,盡早發(fā)揮效益。要結合城市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建設,在排水設施關鍵節(jié)點、易澇積水點因地制宜布設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終端設備,提升排水防澇智慧化水平。
要強化洪澇聯(lián)排聯(lián)調。各級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排水)部門要強化與氣象、應急、水利、交通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和聯(lián)動協(xié)作,密切關注雨情、水情、澇情,及時啟動應急響應,加強河湖、水閘、排水管網、泵站等的聯(lián)排聯(lián)調,根據氣象預警信息及時采取預先騰空、預降水位等方式,騰出管網、河道及調蓄設施空間,確保雨水蓄排順暢。
通知強調,各地要指導督促城市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(排水)部門對汛前準備、內澇治理等工作進行全面自查,整理形成本省(區(qū)、市)汛前自查情況報告,于2024年4月26日前報送部城市建設司。
摘自 《中國建設報》 2024.04.03 宗邊